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


  
 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  
  

  
  填 写 说 明  
  
  1、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。
  
  2、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前,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。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(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),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,签字或盖章确认。
  
  3、本协议中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,应用“(无)”填充。涂改之处,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。
  
  4、本协议不得翻印。
  
     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
  
  

  
  出卖人(甲方):
  
  (个人)姓名:      国籍:        身份证(护照)号码证(护照)号码:
  
  (法人或其他组织)名称: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:
  
  地址: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码:
  
  邮政编码: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
  
  委托代理人:
  
  (个人)姓名:      国籍:        身份证(护照)号码证(护照)号码:
  
  (法人或其他组织)名称: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:
  
  地址: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码:
  
  邮政编码: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  买受人(乙方):
  
  (个人)姓名:      国籍:        身份证(护照)号码证(护照)号码:
  
  (法人或其他组织)名称: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:
  
  地址: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码:
  
  邮政编码: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
  
  委托代理人:
  
  (个人)姓名:      国籍:        身份证(护照)号码证(护照)号码:
  
  (法人或其他组织)名称: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:
  
  地址: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码:
  
  邮政编码: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       
  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 规定,甲乙双方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、守法的原则,经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条款:
  
  第一条 房地产情况  该房屋坐落        ,产别     ,结构      ,建筑面积     平方米。 房屋所有权证号,所有权人      ;房屋为共有的,其他共有权人             ,共有权证号      ,共有方式         ,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。
  
 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                ,土地使用面积       平 方米,土地来源                   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土地使用年限为        年,自       至      止。
  
  经双方实地查勘,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,符合双方约定。
  
 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。房屋抵押、租赁情况见附件二。
  
  第二条 房地产价款、其他价款及交付
  
  房产价款为    元(币种:   ),计    (大写),
  
  其他价款为    元(币种:   ),计    (大写)。
  
  乙方付款形式、付款时间为:
  
  第三条 房产交付
  
  房产实物状况、权利状况,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,方可交付;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 约定的,不得交付。
  
  甲方须于    前,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。如遇不可抗力,双方约定处理方式: 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:
  
 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
  
  协议订立后,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,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。
  
  按照有关规定,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,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。
  
 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、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,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。
  
  第五条 违约责任
  
  1、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,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:  
  
  2、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,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:  
  
  3、其他约定
  
  第六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
  
 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,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。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,由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。
  
  第七条 争议处理
  
  本协议发生争议,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时,按下列第    种方式处理:
  
  1、向   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  
  2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
  第八条 协议附件
  
 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(见附件四)。 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
  第九条 协议份数
  
 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       页,一式         份。
  
  第十条 协议生效
  
 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  
  
  
  甲方:                乙方:
  
  年     月     日       年     月     日
  
  委托代理人:            委托代理人:
  
  年     月     日       年     月     日    
  
  附件:(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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