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服务协议
服务商:_______ 客户:_________鉴於客户期望有意聘用服务商为其提供编辑服务,并依据以下列出的条款详情见下...
服务商:_______
客户:_________
鉴於客户期望有意聘用服务商为其提供编辑服务,并依据以下列出的条款详情见下文执行;服务商亦期望有意获聘,为客户提供有关服务;故此,双方现协议如下:
一、服务
於协议有效期内,服务商须就市场及研究报告,业务推介会资料及其他推广,研究及销售资料,提供英文编辑,中译英及中英文文本校对等服务。
二、有效期限
本协议於_________起正式生效,有效期连续十二个月,除非双方於协议期内,双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终止合作。此後,本协议可在双方拟定条款之修定下,再次生效书面协定下续期。
三、独立承办原则
双方明白并同意,服务商须独立执行此协议之服务,唯须在客户的监督下,令服务成果及服务手法符合客户之要求,服务商更须全职提供有关服务。由於服务商并非客户的雇员,故无权要求客户履行本协议条款明确具列之外的其他合约或协议。客户不得由服务商的款项中预扣任何能以呈报国家,地区/省府的入息税项为理由,而拖延应付予服务商的款项。
四、酬金赔偿
协议生效签订之後,客户同意於每月月底,支付服务商开出的所开具付款通知所单上显示之款额。客户如要求服务商,提供本协议以外的产品或/及服务,必须支付服务商额外款项,以服务商提供该等额外产品或/及服务之新近现行收费为准则。如情况适用,客户同意支付服务商所有合理的实际杂项支出,获预先批准之派递费用及交通费用。所有其他开支及额外费用均须客户的预先批准。
五、聘用服务项目
客户期望得到服务商以下的各项协议服务,服务商亦同意向客户提供该等相关服务,并承诺以专业态度,尽其所能完成服务。
(1)校对:检视出核串字,标点符号,文法及语句应用之错误。
(2)逐行审稿阅/校对文稿:检视核文稿写作风格与格式,使之令目标读者或观众感到行文清晰,意思明确,并指出何处出现明显错误及不协调统一之情况。
(3)综合审阅稿:除上述服务外,再依建议更改及重新组识文稿,以增进提升其表达方式,其再次应用能力,及其资讯/故事内容主线之可读性及通顺程度。
(4)翻译:中译英。
六、费用及报价
服务商在本协议已附上各项编辑服务之报价,在协议生效後十二个月内有效,协议期满之後,报价可再作修订。
若出现邮政退件情况,费用由客户支付。如提供编辑服务时涉及各项特别支出,服务商可向客户收取报价以外的费用。如客户要求需收费的派递服务,服务商可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,除非该等额外费用是因由服务商而起所引致者。
每项指派编辑服务之委托生效之前,双方--包括服务商及客户 --均会被知会及同意有关计划涉及之实际或预计开支。
七、交付日期与付款
服务商须事会先参阅需作编辑修订之文稿全文,方行确才可定出服务商及客户均同意遵守的单一任何交付日期/各项交付或日期等,若客户之後对原有文稿作出修定,交付日期可随之作更改。
由服务商提供之所有编辑工作及服务,均须只可於香港进行。该等编辑工作及服务须以电邮方或提交,毋须由专人亲身提交。服务商会透过微软文书处理系统,采用电子邮件方式,向客户交付经审阅,翻译及校对之交稿。
委托工作完成之後,服务商将於下个月份发出付款通知,之後三十天内,客户须支付所有费用。
付款以_________单位计算,存入服务商在_________银行户口内。对服务商完成之各项委托工作所引致的政府税项,客户会独力全数承担。
服务商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及交付的所有指派工作,客户须於当月月底前支付有关费用。至於每月_________日後至月底所完成及交付的所有指派工作,则客户需於下个月月底前支付。
八、保密原则
服务商不得向第三者洩露客户的原本文稿,翻译文稿及经审阅文稿的任何资料,除非获客户的书面授权。
服务商有责任将客户的文件,翻译文稿,经审阅文稿以及所有复件副本,妥善及安全地存放,确保符合监定性核实翻译服务文稿的守则,也须确保废弃文件获保密处理。
九、版权
根据本行业务通例,当客户向服务商付款後,有关文稿之所有权益,包括版权及修定权,将由服务商自动转给客户一方,服务商,无权就翻译文稿提出权益要求,除非获得客户书面同意。
十、法律责任
服务商向客户提供编辑服务,双方明白此合作关系是谨慎独立性的,以及不包括第三者。於任何情况下,客户须确保服务商不会因文稿权益或版权和/或翻译权造成任何利益损害。
如涉及以下法律行动,包括而不限於剽窃,版权,拥有权,诽谤,侵犯私隐,曲解事实,毁谤或其他类似或相关的法律行动,若在此等法律行动中,服务商只作为承办商,而并非直接涉及的一方,服务商毋须负上法律责任。
十一、取消条文
如工作委托生效之後,客户於服务商进行指派工作期间,客户却取消该指派工作,客户仍须付予服务商一笔费用,可就己部份完成文稿之收费比例计算,或以双方同意的其他赔偿款额。收妥款项後,服务商应交付客户己部份完成之文稿
十二、终止条文
若某一方欲提出终止此份协议,必须於两周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。
十三、协定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:
有效日期生效後的十二个月有效期届满,协议可再商议延期。
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财产转予债权人协定,宣布无力偿还债务,破产或重组。
双方同意终止协议。
服务商(盖章):_______ 客户(盖章):_________
代表(签字):_________ 代表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